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寶能百貨零售有限公司1戶不良貸款債權項目的
招商公告
四、交易對象
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原債務人/抵押人/保證人及關聯企業等利益相關方;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中規定的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的主體。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陳小姐,020-66812980-8146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且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另我司可能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上述項目和處置方案作適當調整。如有調整,調整結果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告知義務。
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